向委員會提出投訴

公務人員亦可使用投訴表格或其他書面方式向委員會提出投訴。此外,針對公共部門最高領導的投訴應向委員會提出。


委員會接收投訴的方式如下:

郵寄或親臨遞交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22樓

信封面請註明“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管理委員會”收

辦公室開放時間:星期一至四  上午九時至一時

               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

        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一時

               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


預約協助

按照第20/2017號行政法規第十四條規定,所有經“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的管理制度”提出的投訴必須以書面提出。

如欲提出投訴的公務人員需要協助,請先致電2871 8788預約面談,我們的工作人員將給予協助。

請注意:公務人員若未經預約而親臨委員會的辦公室,委員會的工作人員有可能無法即時給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