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所屬公共部門提出投訴

公務人員可使用投訴表格或其他書面方式,按照所屬公共部門設立的投訴渠道及方式提出投訴。

按照法規,各公共部門應指定負責接收及處理員工投訴的工作人員,公務人員倘若不清楚所屬公共部門負責接收及處理員工投訴的工作人員或其聯絡方式,可致電委員會查詢。